為防止房東借翻修之名惡意驅趕租戶、抬高租金,多倫多市議會宣布,一項名為《租賃單位翻修許可附例》(Rental Renovation Licence Bylaw)的新規將於2025年7月31日正式生效。市府近期已啟動公眾宣傳活動,提醒業主和租戶新規即將到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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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規定,若房東希望通過《安省住宅租賃法》中的N13程序,在進行大規模翻修前要求租戶搬離,必須向市府申請翻修許可。該附例是市政府為打擊“裝修驅逐”(renoviction)行為而設立,目的是保護租戶免受惡意驅逐,維護城市的可負擔住房供應,並建立更公平透明的翻修流程。

新規實施後,租戶將享有更多保障。例如,房東必須在申請許可時明確告知租戶是否有權在翻修後回遷。如租戶選擇回遷,房東必須維持原本合法租金水平,不能借翻修名義漲價,並需提供臨時安置或等值租金的替代住房,同時承擔搬遷費用。

如果租戶選擇不回遷,房東則需支付額外的經濟補償。按照規定,租戶將獲得相當於三個月租金差額的遣散補償,此外還須支付一次性搬遷費用。具體金額為:單間或一臥單位1,500加元,兩房或以上單位2,500加元。無論租戶是否回遷,這筆搬遷補償都是強製性的。

市政府在聲明中強調,該附例不會影響省級的房東與租客仲裁委員會(LTB)程序,而是作為配套機製,與《住宅租賃法》協同運作,保障租客在翻修過程中的合法權益。

過去幾年,多倫多公寓租金節節上升,一些房東藉翻修名義迫使租客搬出,之後將單位重新出租以獲取更高租金,引發社會廣泛關注與爭議。此次出台的新規被視為遏製該類現象的重要一步。

市府呼籲所有房東嚴格遵守附例規定,以合法、公平的方式進行必要的翻修工作。租戶則被鼓勵主動了解自身權利,並在遇到問題時尋求法律支持或向市政府舉報不當行為。

欲了解詳細申請流程及補償細節,市民可前往多倫多市官網查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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