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心開短租,卻住進“一年不走”的長期房客
一對 Richmond Hill 夫妻最近遇上一場“噩夢式”的 Airbnb 糾紛:一名去年 5 月入住的房客已經數月未付任何費用卻堅決不搬走。夫妻倆向 Airbnb、警方求助都無法解決,於是求助媒體,希望能找到擺脫困局的方法。
這對夫妻住在三層鎮屋,將地下室改成 Airbnb 短租,一開始經營非常順利,還成了 Superhost。直到今年 5 月,他們收到一個長達一年的入住請求。雖然心裏有疑慮,但 Airbnb 告知,“月付、係統扣費、出問題有專員處理”,於是他們接受了。結果,房客隻付了前幾個月,8 月起直接停止付款,但一家三口仍住在他們家地下室。

“我沒錢”成唯一回應,夫妻被逼到貸款、刷爆信用
這名房客不僅無視 Airbnb 的催款,也無視房東的短信和當面要求,隻說一句:“我沒有錢。”夫妻倆依賴租金支付房貸,還要照顧同住的年邁父母,如今費用全斷,信用額度全被用光。更糟的是,房東對這名房客幾乎一無所知,對方也在要求付款時變得越來越強硬,讓夫妻倆十分擔心安全。
Airbnb:我們會幫,但不能親自趕人走
媒體介入後,Airbnb 給出最新回應:他們會繼續協助並確保房東收到全額付款,但無法實際驅趕房客。
雖然是好消息,但住在地下室的房客依然不走。房東報警,警方表示,由於入住時間長,已不屬於短租糾紛,必須走**房東與房客委員會(LTB)**的正式驅逐程序。
關鍵爭議:Airbnb 客人算“租客”嗎?簽了租約後就更複雜了
通常,LTB 曾有案例認定 Airbnb 房客不是《住宅租賃法》下的“租客”。但這次出現了特殊情況——房東在入住 15 天後與對方簽了一年期安省租約,並注明所有付款通過 Airbnb。
這讓法律關係變得異常複雜。
房東聘請的房客法事務專家 Teri Landriault 分析:
“既有 Airbnb 協議、又有正式租約,這類混合情況非常罕見。關鍵要看雙方原本的意圖,是短租住宿還是長期居住。”
她表示,從未見過完全相同的案例,這次 LTB 審理會“非常有看頭”。
即使 LTB 裁決支持房東,也可能還要等“很久”房東的聽證會預計在 12 月舉行。但他們擔心,即便贏了官司,LTB 可能會給房客額外搬離時間,再加上 Sheriff 排隊,實際搬出時間仍不可預測。“這真的像一場噩夢,”房東太太說。“我們不知道他還要住多久。”
媒體多次嚐試聯絡房客,但對方沒有回應。
來源:
https://toronto.citynews.ca/2025/11/19/airbnb-guest-eviction-richmond-hill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