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C省一名租客打赢了一场驱逐官司。她的室友把她的所有 belongings 扔在了前院草坪上。法庭判决房东赔偿近4000加元。这起案件给所有房东敲响了警钟:赶人可以,但乱扔行李的代价可能很高。
没有书面协议,双方各执一词
这起纠纷发生在BC省的一处合租房内。租客RK从2023年4月开始,向主租客NA转租了一个房间。双方没有任何书面协议,这也是后来纠纷难以调解的原因之一。
2024年夏天,两人关系破裂。NA给RK发了一份“有因终止租约”的一个月通知,要求她在8月21日前搬出。理由是RK“严重干扰或无理打扰了另一位租客”。
但RK不同意这个时间。她表示双方商定的搬出日期实际上是9月15日。NA对此没有提出异议,相当于默认了9月15日的搬出日期。
行李被扔草坪,贵重物品全没了
9月6日,RK回家后发现自己的 belongings 被扔在了前院草坪上。很多物品不见了,她当场报警。
邻居看到后伸出援手,帮她把剩下的东西搬到了车库。警察到场后表示,无法帮她找回丢失的物品,建议她通过民事途径解决。
NA承认是她把RK的东西扔出去的。但她的辩解理由是:房屋装有监控系统,把东西放在草坪上是“为了确保不会丢失”。这个说法听起来有些牵强。
关键证据:电话录音承认“可能被人拿走了”
RK向法庭提交了一份关键证据。那是她与NA弟弟的电话录音。在录音中,对方明确承认:东西被扔出去之后,确实可能被经过的人拿走了。RK的维权律师向NA发送了正式的索赔信,详细列明了丢失物品的清单和估值:
一个橙色行李箱,估值100加元。一部iPhone 12手机,估值300加元。一条22K金链子,价值2,839.21加元。厨房用品若干,估值350加元。总计3,694.21加元。
律师同时要求NA提供监控录像,但NA没有提供,也没有解释为什么不提供。
法庭判决:监控不交,就推定你有错
BC民事解决法庭在审理中指出,既然NA没有提供监控录像,也没有给出合理解释,法庭只能推断:RK的 belongings 确实是在被扔出后被他人拿走的。
这个推论对NA非常不利。法庭最终裁定,NA需向RK支付3,694.21加元赔偿,加上法庭费用共计3,894.21加元。NA此前提出的反诉,声称RK欠她1,000加元的租金损失,也被法庭一并驳回。NA需在判决生效后30天内支付全部款项。
房客和房东之间的纠纷,如果没有书面协议,很多细节都会变成“他说她说”。但有一点是清晰的:不管双方有多少矛盾,把别人的东西扔到大街上,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。
下次再想扔别人的行李之前,先问问自己:你赔得起吗?
来源:
https://dailyhive.com/vancouver/bc-tenant-eviction-case-belongings-law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