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意!安省擬推“不明財產令”:說不清房子、現金來源,法院可下令沒收?

安省正在考慮引入一項頗具爭議的法律工具——“不明財產令”(Unexplained Wealth Order),進一步打擊洗錢和有組織犯罪。如果執法部門有理由懷疑某些房產、現金或其他高價值資產可能來自非法所得,可向法院申請命令,要求資產持有人解釋財產來源。若無法提供合法證明,相關資產可能面臨民事追繳甚至沒收。

目前安省已就該提案展開公眾谘詢,意見提交截止日期為8月31日。

舉證責任翻轉,爭議與支持並存

“不明財產令”最大的爭議在於:它改變了傳統的舉證邏輯——不再由政府證明資產涉及犯罪,而是在法院簽發命令後,由資產持有人自行證明財富來源合法。BC公民自由協會等團體認為這可能涉及《權利與自由憲章》及無罪推定等問題;支持者則認為,面對複雜的洗錢和有組織犯罪,這是追回非法資產的重要工具。

BC省已有先例,追繳金額差距驚人

安省並非第一個這麼做的省份——BC省、曼尼托巴省、新斯科舍省已實施“不明財產令”,薩省也采用了類似工具。

BC省已出現多個實際案例:

加密貨幣交易所聯合創始人案:已關閉的QuadrigaCX聯合創始人Michael Patryn,被警方在銀行保險箱中查獲約$25萬現金、45根金條、4塊奢侈手表及多件珠寶,BC省正依據不明財產令追繳。

涉案華人資產凍結案:溫哥華華人業主Jianxin Huang和Xiao Zhen Jean Li,因涉及槍擊案調查,名下三處總價值超$560萬**的房產及近**$146萬現金正面臨沒收程序——而刑事定罪尚未發生。

鹽泉島購房資金來源調查:業主Alicia Davenport被要求解釋2017年購買$100萬**鹽泉島房屋的資金來源,省府聲稱這筆錢與一場**$2億國際股票欺詐有關。

數據顯示,BC省2024-25財年通過民事追繳收回約$2,015萬**,而安省同期僅約**$160萬。

對普通居民意味著什麼?

對於普通居民來說,這並不意味著政府看到有人“有錢”就可直接沒收財產——相關命令仍需經過法院程序並滿足法定條件。如果安省最終正式引入該工具,對於涉嫌通過房地產、現金、黃金、珠寶或信托賬戶隱藏犯罪所得的人來說,未來資產來源可能面臨更嚴格審查。

安省目前仍處於公眾谘詢階段。如果最終落地,面對那些與收入明顯不匹配的巨額可疑財富,執法部門可能多出一個直接的法律工具:說清楚,你的錢到底是從哪裏來的?

來源:https://www.theglobeandmail.com/business/economy/article-ontario-considers-introducing-unexplained-wealth-orders-to-seize/?utm_source=chatgpt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