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倫多市政工作人員於周三公布了一項新的提議條例,計劃要求房東在因翻新房屋驅逐租戶時,必須申請政府許可並為租戶提供額外的經濟補償。這項新規若獲通過,將於明年正式實施,旨在遏製非法的“驅逐”行為。

該條例借鑒了漢密爾頓市的類似政策,漢密爾頓最近成為安省首個要求房東申請翻新許可的城市。根據多倫多擬議的規則,房東需在發出N13終止租約通知後的七天內申請租賃翻新許可證,且必須在申請翻新許可證前獲得建築許可證。獲得翻新許可後,房東還需將許可證張貼在租賃單元的門上。

市政府工作人員表示,房東申請翻新許可證時需提交一份由“符合資格的專業人士”出具的報告,證明翻修或維護工作“非常廣泛”,因此需要該單元空置。每個申請單元的費用為700加元。

額外的租戶保護措施

新條例還包括一係列保護租戶的措施。房東需為租戶提供一項計劃,確保他們可以在裝修後回到單元,或提供“租金相似的可比性住房”。如果租戶在翻新期間需自行尋找臨時住所,房東必須支付“租金差額”來彌補臨時住房與原租金的差額。選擇不返回的租戶則有權獲得“遣散補償”。

根據市政府的定義,“因裝修驅逐”(renovictions)是指房東以翻修或維修為借口非法驅逐租戶的行為。常見的濫用手段包括拒絕讓租戶行使優先權返回,或在租戶搬出後並未進行重大翻修。

市政府指出,這種行為不僅導致租戶流離失所,還使他們永久失去負擔得起的市場出租房,從而加劇了多倫多的無家可歸問題。

條例實施和時間表

市政人員建議條例於2025年7月31日生效,確保有足夠時間進行必要的教育和溝通工作。多倫多建築部門將負責條例的實施和執行,並為房東提供清晰的合規指引。

該條例將在10月30日的規劃和住房委員會會議上討論,屆時將決定其最終通過的可能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