隨著加拿大政府為支持其不斷擴大的支出而尋找更多收入來源,房屋逐漸成為其征稅的主要對象。政府通過一係列新稅收政策,尤其是資本利得稅的調整,直接影響了房主的財務狀況,甚至迫使一些家庭不得不出售房產以應對稅務負擔。

資本利得稅上調:房主面臨沉重稅負

聯邦政府最近提高了對超過25萬加元收益的資本利得稅稅率至67%。這一變動使得房主在出售房產時承擔更大的稅收壓力。舉例來說,一套在上世紀60年代以2萬加元購買的房子,如今可能價值超過200萬加元,而這其中大約130萬加元的資本利得部分需繳納稅款。對於繼承這些房屋的家庭來說,納稅金額可能高達65萬加元。如果他們無法支付這些稅款,則很可能被迫出售房產,從而終結了家庭傳承的資產。

短租平台的興起:政府的新稅源

Airbnb等短期租賃平台讓房主能夠通過出租房屋獲得額外收入,但同時也成為地方政府增加稅收的渠道。如今,許多市政府要求房主為短期出租申請許可證,並支付高達2000加元的年費,此外還有入住稅和租金征收的HST(商品及服務稅)。在多倫多,入住稅使租金上漲了6%,進一步加重了租客的負擔。

雖然短期租賃可以為房主帶來額外收入,但政府對租賃市場的嚴格監管和層層稅費讓許多房主發現,短租變得無利可圖。許多人甚至被迫考慮出售房產,因為維持出租業務變得越來越困難。

圖片來源:Sean Kilpatrick

用途變更規則的挑戰:房主陷入稅務困境

政府聲稱,短期租賃擠占了長期租房者的市場,加劇了住房危機。然而,當房主將短租轉為長期租賃時,又面臨來自稅務局的“用途變更規則”。根據這一新規,房主在將短租房屋轉為長期出租時,必須按房屋的全額市場價值繳納HST。在安大略省,HST稅率為13%,這意味著一套價值100萬加元的房屋將產生13萬加元的稅款。如果房主決定在某個時間重新居住於房屋內,那麼房屋的任何增值部分將成為應稅資本收益。由於新規則定義模糊且未經充分測試,房主往往面臨複雜的稅務困境。

稅務專家David Rotfleisch指出,這些新的規定非常複雜,房主在處理這些政策時常常陷入矛盾和困惑,這進一步增加了他們的財務負擔。

稅收曆史:政府逐步加碼房屋稅收

這些新稅收政策可以追溯到政府從1972年免除資本利得稅的決定開始。從那時起,政府開始逐步加重房屋相關的稅負。1974年,安大略省推出了加拿大第一筆土地轉讓稅,其初始稅率為0.6%,到了1989年,這一稅率上升至2%。之後,多倫多在2008年對上層土地增加了1%的額外土地轉讓稅,2017年這一稅率進一步上調至2.5%。

此外,加拿大稅務局於1982年取消了配偶雙方各自申請免稅的做法,規定每戶隻能享有一處房產的免稅資格。2016年,加拿大稅務局要求房主詳細報告主要住宅信息,未能及時申報的人可能會面臨處罰。

去年,政府引入了“房屋翻轉”概念,取消了房主持有房屋不到一年時免繳資本利得稅的資格。此外,加拿大稅務局還開始對房主的身份提出質疑。如果加拿大人在國外工作,稅務局可能將其視為非居民,取消其主要住宅的免稅資格。用途變更規則還適用於那些在外出期間將房屋出租的房主,他們可能被要求按房屋的市場價值繳納HST,而當他們回國重新居住時,增值部分將面臨資本利得稅。

空置房屋稅:房主的又一難題

如果房主在國外期間不將房屋出租,他們還可能面臨空置房屋稅的懲罰。在溫哥華,那些不符合豁免條件的房主需繳納高達房產價值6%的空置房屋稅。以溫哥華房價中值160萬加元計算,房主每年需支付高達9.6萬加元的稅款。這無疑進一步加重了房主的負擔。

從資產到負債:房產價值是否依舊

近年來,隨著政府在稅收上愈加苛刻,房主們逐漸感受到來自各方面的壓力。政府通過一係列複雜的稅收和監管措施,不斷從房屋中榨取價值,這不僅是為了增加收入,還為轉移公眾對住房短缺的憤怒尋找替罪羊。曾幾何時,房屋被認為是安全的投資,如今卻變成了許多人最大的負債。

一句曾經流行的投資建議是“像房子一樣安全”。但在如今的稅務環境下,任何將房屋視為安全投資的人都應該重新審視這一觀念。

文章來源:https://financialpost.com/opinion/taxman-coming-for-our-home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