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段時間,一名叫做Jing Li的中國公民起訴海外買家稅,認為該稅規歧視亞裔與華人,違反憲法。BC省最高法院作出判決,駁回了其訴訟,表示該項稅法並沒有涉及歧視華人或亞裔。

Li在加拿大上大學,讀的是公共管理碩士。雖然2013年就來到了加拿大,但是她既不是PR也不是本國居民。

Peter Scobie/ CBC

2016年七月左右,她預計購買一套價值50萬左右的condo。但是就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,八月左右,海外買家稅開始實施了, 她的房子在十一月之後才正式登記到她的名下,所以她需要額外再支付15%,也就是8.4萬的金額。

由此,她將這個稅項告上了法庭,希望法官裁定海外買家稅政策違憲,並把這宗案件列為集體訴訟,勒令省政府向過去兩年交付這個稅項的買家退款。她和她的律師認為該稅項十分不公平,而且還設計對非公民的歧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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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文無關

她還指責BC省立法違反了《權利與自由憲法》第15條,也就是基於種族,民族或膚色的歧視。

法官駁回了原告的主張。法官不認為海外買家稅對華人存在偏見和歧視。征稅與否,是根據購房者的公民身分而定,並非根據其種族或原始國籍;該政策未歧視任何來自亞洲地區的買主,他們亦享有與其他地區買主平等的待遇。

法官還指出,買家無論是來自亞洲國家,還是其他國家,隻要沒有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身份,都會被海外買家稅一視同仁,不存在對中國買家的特別歧視。

在BBC這篇報道的評論中,有很多網友讚揚法官秉公執法,並表示政府確實應該給真正在本地生活和工作的人多一點保護。還有一些網友認為Li勇氣可嘉,值得尊敬。

海外買家稅一直是很多人的心頭刺,但是法官指出,海外買家稅旨在壓製需求,提高可負擔性。2018年的2月21日,這一稅率提高到20%,且征收範圍從大溫地區,擴大到菲沙河穀、大維多利亞地區、溫哥華到納奈莫和奧肯那根地區如基隆那等城市。

原文鏈接:https://www.cbc.ca/news/canada/british-columbia/foreign-buyers-tax-housing-chinese-1.533620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