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拿大現行的雙重征稅製,給全世界的富豪們提供了一個天然的避稅天堂,以至於各類用於逃稅避稅的空殼公司層出不窮。
正因如此,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(OECD)於2017年6月7日在巴黎舉行簽約儀式,多國代表共同簽署了《實施稅收協定相關措施以防止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的多邊公約》(以下簡稱“《多邊公約》”或“多邊工具(MLI)”)
租稅條約規定:若兩國或區域現行的雙邊租稅協定協商存在時間過長,MLI能使各簽署國迅速修改其租稅協定,並將協定相關的BEPS建議納入落實於租稅協定條文中。
12月1日新的稅務規定將禁止逃稅避稅
目的就是為了減少跨國企業避稅的機會,而加拿大也是簽約國之一,並於12月1日正式啟動部分稅收相關的協定,並於2020年1月1日,啟動適用於加拿大的相關稅收協定。
MLI協議一旦生效,所有國外投資者和公司面臨的就是一套全新的規則,以前的稅務“漏洞”將不複存在,利用加拿大現行雙重征稅製逃稅避稅的漏洞將被補上。空殼公司將被盯上,外國投資者也將不再享受過去的稅收優惠!
諾頓羅斯·富布賴特加拿大有限責任公司卡爾加裏的稅務律師Darren Hueppelsheuser表示:“外國投資者將不得不重新考慮其投資將受到加拿大稅收的影響程度,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影響其投資回報率和處置方式”

將嚴厲打擊通過空殼公司避稅的行為
簡單來說, 目前很多豪宅都采用空殼公司的名義購買。這樣就是為了避稅。通過這樣的方式,實則可以省掉一大筆錢。尤其是對於外國買家來說,還可以省下高昂的外國買家稅。
所以,如果12月1號開始實行新的稅收政策的話,這樣利用空殼公司避稅的方法就行不通了。一旦被查到,那麼將會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。
而加拿大來往密切的5個貿易合作大國,已經在國內批準實施了這項條例,其中就包括中國。雖然法院對於“空殼公司”避稅的處罰判決還未透露,但可以確定的是加拿大國稅局已經開始著手列清單了,目前加拿大所有的空殼公司想必都已經記錄在案了。
所以趁新的政策下來之前,通過空殼公司來避稅的房屋盡快解決吧。不然到時候收到法院傳票就來不及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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