幫忙簽字,背上兩筆房貸

一名27歲女子近日在加拿大理財論壇發帖求助:她獨自在外地工作,生活開支自己承擔,卻因家人的一筆房貸漏繳,收到信用提醒。按她的說法,信用分從614降至588,母親和姐姐此前沒有主動告知。這些細節來自當事人自述,尚未獲得獨立核實。她稱,去年應父母要求,為32歲姐姐準備出租的公寓聯名貸款,名字也登記在產權上;此前父母為自住房再融資,她又參與了另一筆房貸。她沒有為姐姐的公寓出資,也不指望分取收益,當初雖有顧慮,仍因家人承諾日後幫助她買房而簽字。

共同借款,責任不會因親情減少

這件事引發關注,關鍵在於聯名貸款究竟意味著什麼。加拿大金融消費者管理局解釋,與他人共同簽署房貸等信貸協議,就對尚未償還的借款承擔同等還款責任。自己沒有住進去,或平時由家人付款,並不等於隻提供一個名字。該機構同時指出,在聯邦監管金融機構辦理共同借款時,各借款人有權取得利息、成本等披露資料,以及其他借款人持續收到的同樣賬單;借款人也可按規定同意由他人代收。因此,是否掌握付款情況,與是否承擔貸款責任,是兩個需要分別弄清的問題。原帖沒有交代她平時如何收取賬單,不能據此判斷銀行是否履行了通知義務。

欠款雖補,退出安排仍待解決

女子後來補充,漏繳款項在發帖時已經補上,但她仍擔心今後的付款。她稱姐姐此前辭職返校,畢業後正在找工作;至於漏繳是否由此造成,隻是她的推測。父母打算明年出售自住房,因此她目前更希望解決公寓房貸的聯名問題。她表示會與家人討論退出安排,必要時尋求法律意見。評論區有人建議重新融資或出售,但這些屬於網友意見,不能保證適用於她的合同。能否移除借款人、如何調整產權,以及是否產生費用,都需要結合貸款機構要求和具體文件確認。對準備為親屬聯名的人來說,簽字前除了討論誰來付款,也應把賬單接收、漏繳處理和未來退出方式談清楚。

英文來源:

Reddit / PersonalFinanceCanada(當事人自述)

https://www.reddit.com/r/PersonalFinanceCanada/comments/1xnvir7/being_pressured_by_family_to_take_out_mortgage_to/

Financial Consumer Agency of Canada(共同借款責任及資料披露)

https://www.canada.ca/en/financial-consumer-agency/services/rights-responsibilities/rights-credit-loans/rights-joint-borrower-disclosure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