把辦公樓隔成出租屋牟利,被市府和消防局連發禁令仍拒不整改。BC省住宅租務處合規執法部門近日裁定,兩名房東及其名下公司因非法將溫哥華一棟商業樓的辦公室改造成11間單間出租屋,被處以總計$57,100罰款。裁決指出,這棟樓在整改期間從未停止對外出租,違規行為持續數月。

辦公樓改建出租屋:無許可、無審批、直接住人
涉事房東Akhtar Nawaz、Sarwar Khan及其公司1460317 B.C. Ltd.,是溫哥華一棟商住兩用物業的注冊業主。該建築底層為零售商鋪,樓上為辦公空間。2025年年中,溫哥華市府開發與建築部門發現該樓“用途和配置異常”,經檢查確認,二樓和三樓部分區域已被改造成隔間,形同單間出租屋,有人在裏面居住,而該空間從未獲批用於住宅用途。
市府於2025年8月18日、10月9日和11月20日三次簽發“不得居住”令,溫哥華消防局也發現嚴重消防隱患,並於11月18日下達“禁止占用”令。盡管多次收到禁令,該樓仍繼續對外出租,直到2026年4月13日調查結束前從未完全清空。
房東辯稱“邊整改邊住人”,裁決官:明知故犯
房東辯稱並非無視監管,而是在“逐步整改,同時維持現有住戶的居住需求”。CEU執法主任Scott McGregor裁定罰款時指出:“消防和居住安全問題並非租客入住後才出現的意外,而是源於房東在未確保合規的情況下擅自進行非法改建並對外出租。”
McGregor駁回了房東“避免租客流離失所”的辯解,指出若當初在出租前完成盡職調查並獲得必要許可,後續的執法行動本可完全避免。
每間罰款$5,000:11間出租屋+電氣違規
房東因違反《住宅租賃法》共被罰款**$57,100**。其中,11間非法出租屋每間罰款$5,000,另加整棟建築電氣係統違規罰款$2,100。房東須在9月14日前向BC省財政廳繳納罰款。另一名關聯人Tayyaba Butt因未對公司擁有足夠控製權,未被追究責任。
來源:
https://www.ctvnews.ca/vancouver/article/vancouver-landlords-illegally-converted-offices-into-rooms-for-rent-rtb-hears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