趁鄰居出國度假,竟偷偷砍掉了一棵兩人共有的50英尺高古雪鬆。西溫一對夫婦一怒之下將鄰居告上法庭,指控其擅自砍樹、非法入侵,嚴重侵犯了他們的隱私和土地使用權。

趁屋主出國下狠手:50英尺古樹變“光禿禿的樹樁”

這起鄰裏糾紛的原告是Karen Dietz和John Morgan,被告是鄰居David Stevenson,以及他雇傭的樹藝師Nick Woods及其公司Treeline Management。根據原告6月15日向BC省最高法院提交的民事索賠書,這棵備受珍視的古雪鬆“橫跨兩家地界線”,高度在50至60英尺之間,樹冠寬達30英尺。

原告聲稱,2024年12月,被告趁他們出國度假(且明知此事)之際,雇傭專業團隊將這棵樹砍到隻剩16至18英尺高的光禿樹幹。原告憤怒地表示:“這棵樹並不危險,根本沒有必要被砍成光禿禿的樹幹。”

更令他們難以接受的是,樹藝師團隊“故意且蓄意闖入原告的物業,損壞了圍欄和花園,還留下了大量砍下的樹木碎片”。原告指出,沒有任何被告曾尋求他們的許可進入物業或砍伐樹木。

原告痛訴:失去的不止是一棵樹

根據訴訟文件,這棵樹受西溫哥華《樹木管理條例》(第4892號條例)的保護。原告認為,被告Stevenson“故意或疏忽地”未能遵守該條例的許可程序要求。

失去這棵樹對原告造成了沉重打擊:失去了土地的寧靜享受、隱私和遮蔭;失去了樹木本身的價值和木材;不得不自行支付清理費用、修複受損的圍欄和花園。

原告雖未明確索賠金額,但要求一般、特殊、加重和懲罰性損害賠償,加上利息和費用,並要求法院下達禁令,強製被告移除殘留的樹幹。

法律先例:偷砍鄰居的樹,代價可能很昂

BC省在鄰裏樹木糾紛上有大量判例可供參考。在Minicucci v. Liu案中,鄰居未經許可修剪了原告價值$38,000的雪鬆樹籬,法院認定構成侵入,判決賠償損失。在Rowe v. Thomson案中,鄰居擅自將共有的月桂樹籬從16英尺砍至4英尺,同樣被判侵入並賠償。

當律師David Stevenson(其本人還是當選的學校托管人)拒絕回應采訪請求,當Treeline Management也沉默不語,這起案件的走向將取決於法庭如何權衡樹木價值與產權邊界。一棵橫跨地界的古樹,如果被一方偷偷砍掉,另一方到底能得到怎樣的賠償? 答案將在庭審中揭曉。

來源:

https://www.biv.com/news/economy-law-politics/west-vancouver-neighbours-sue-after-tree-cut-allegedly-without-consent-1249529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