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期,一筆針對安省某C21經紀公司的15萬加元罰款,再次把加拿大房地產領域的反洗錢(AML)監管推上風口浪尖。該處罰由加拿大金融交易與報告分析中心 FINTRAC 作出,目前相關公司已啟動上訴程序。這一事件迅速在行業內引發討論:監管當然重要,但現行框架是否把責任壓在了並不具備相應工具和權限的人身上?

反洗錢目標沒人反對,但執行方式出了偏差
房地產行業普遍支持打擊洗錢。一個透明、可信的住房市場,不僅關係到消費者信心,也直接影響經濟穩定與公共安全。問題不在於“要不要監管”,而在於“怎麼監管”。當前由Financial Transactions and Reports Analysis Centre of Canada主導的AML體係,正越來越多地要求房地產經紀人承擔類似金融調查員的角色——而這並不是行業原本的職責定位。
在實踐中,經紀人被要求識別複雜的公司結構、拆解編號公司之間的層層關係、確認實際受益人身份、核查境外實體文件,甚至評估購房資金來源。這些任務往往涉及銀行記錄、跨境金融信息、法律文件以及專業審計能力。現實情況是,經紀人既沒有法律授權去調取這些資料,也缺乏對應的合規團隊與調查工具。
銀行能做的事,經紀人真的做得到嗎?
與之形成對比的是,銀行、貸款機構以及法律專業人士,本就運行在嚴格的金融監管體係之內。他們擁有合規部門、內部調查機製以及要求客戶提供文件的法定權力。從製度設計角度看,若要追溯資金來源或核實複雜股權結構,這些主體顯然更具條件。
房地產經紀的角色,本質上是交易協調者,而不是財務審計師,更不是執法機關的延伸。當監管要求超出其專業邊界時,結果未必是更有效的執法,反而可能演變成“合規表演”——大量精力花在文件細節與形式審核上,卻未必真正提升風險識別能力。
有沒有更務實的調整空間?
行業聲音認為,改革並不意味著削弱監管,而是重新分配責任。對於公司結構核查、受益所有人識別、資金來源審查等高度專業化事項,應更多交由金融機構與法律專業人士承擔。而經紀人則專注於其能夠合理掌控的環節,例如:核實個人身份、保存交易記錄、在交易過程中發現並報告真正可疑行為。
此外,執法重點也值得重新校準。當前部分合規壓力集中在文件填寫細節和程序性瑕疵上,而不是明確的犯罪風險指標。如果監管機構能提供更簡明的操作指引、統一模板,並區分行政性錯誤與故意違規,將有助於把資源集中在真正的高風險領域。
關鍵不是加碼,而是“對的人做對的事”
行業並未要求豁免AML義務,而是希望規則更貼近現實操作環境。若能由加拿大房地產協會、各省監管機構、行業理事會與大型經紀網絡共同參與審視現行框架,或許能在保持監管強度的同時,彌補結構性錯位。
打擊洗錢至關重要,但如果責任分配不合理,製度本身反而可能被削弱。真正有效的監管,不是不斷疊加義務,而是讓擁有權限、工具與信息渠道的一方承擔對應職責。對房地產行業而言,這場討論的核心並非逃避責任,而是如何讓規則既有力度,也有可執行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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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s://realestatemagazine.ca/opinion-canadas-anti-money-laundering-rules-for-real-estate-need-a-practical-reset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