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宗發生在加拿大馬尼托巴省的房產交易糾紛,最近把銀行、律師事務所和一位“神秘賬戶持有人”一起推上了被告席。事情的起點並不複雜:在一筆正常推進的購房交易中,一筆超過34萬加元的資金因為賬戶信息錯誤,被打進了不該收到這筆錢的賬戶裏,而且很快被全部轉走。等各方發現問題時,錢已經“消失”。

事情發生在2024年7月。根據提交給Court of King’s Bench of Manitoba的起訴文件,律師事務所Taylor McCaffrey LLP當時正在為客戶處理房產交易,並向貸款方請求將34萬多加元打入其在Canadian Imperial Bank of Commerce(CIBC)的信托賬戶。然而,由於轉賬文件中的分行代碼填寫有誤,資金並沒有進入律師事務所的賬戶,而是進入了另一位CIBC客戶的賬戶,訴訟中暫以“John Doe”指代。


問題出在轉賬細節,卻造成了大後果

律師事務所後來才發現,正是這個錯誤的分行號碼,導致係統把錢存進了完全不相關的賬戶。等到2024年11月向銀行追查時,得到的答複卻是資金已經被該賬戶全部取走,無法追回。起訴文件中稱,銀行隨後拒絕透露該賬戶持有人的身份信息,這也讓追責和追款變得更加困難。

銀行有沒有盡到“該有的小心”?

這起訴訟的一個核心爭議在於:銀行在收款和入賬時,是否有義務核對賬戶名稱與收款方是否一致。原告認為,銀行未能履行基本的審慎義務,才讓這筆明顯“名不對賬”的資金順利入賬。此外,在發現問題後,銀行也被指沒有采取一切合理手段嚐試追回款項,包括及時通知或配合執法部門介入。

賬戶持有人是不是“明知故犯”?

除了銀行,那位收到錢的賬戶持有人同樣被列為被告。起訴文件認為,對方“知道或理應知道”這筆錢並非屬於自己,卻仍迅速將資金取走,以防止他人追回,因此構成不當得利。這部分指控未來是否成立,將取決於法庭對其主觀認知和行為動機的認定。

交易沒黃,但風險被誰兜底?

值得注意的是,這筆房產交易最終並沒有失敗。律師事務所後來成功補齊了資金,交易在當年夏天完成。不過,損失並沒有就此消失。Law Society of Manitoba作為共同原告之一,已向貸款方先行墊付並取得對這筆資金的追索權。目前,原告請求法院判令返還全部34萬多加元,並要求銀行披露“John Doe”的身份、聯係方式以及資金去向。截至目前,被告方尚未提交答辯,所有指控也仍未經法院審理確認。但這起案件已經引發一個現實問題:在高度依賴電子轉賬的房產交易中,一旦信息出錯,風險究竟該由誰承擔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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