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起本該是“集體中獎的喜事”,最終演變成警方介入的詐騙案件。安省省警(OPP)近日表示,一名多倫多男子涉嫌將一張 “團體合買” 的中獎彩票據為己有,並獨自領取 100 萬加元獎金,目前已被正式控罪。

事件經過:獨自領獎引發調查
7 月 2 日,一名男子前往 OLG 兌獎,聲稱自己是購買並獨自持有這張 Lotto Max Free Play + Encore 的中獎彩票,並成功領取 100 萬加元。
然而,OLG 的 forensic investigation unit(法證調查組)隨後收到舉報:
▶ 這張彩票其實屬於 三人合買組合(group arrangement)。
▶ 獎金理應由三人共享,而非一人獨占。
OLG 將線索移交省警調查後,多名證人以及票據記錄均證實:
該男子確為“合買團”一員,卻單獨領獎。
被控男子身份曝光
被捕者為:Alex Parucha,70 歲,多倫多居民,他目前面臨三項指控:
• 超過 5000 元的盜竊罪(Theft Over $5,000)
• 超過 5000 元的詐騙罪(Fraud Over $5,000)
• 持有犯罪所得(Possession of Property Obtained by Crime)
Parucha 已獲釋,預計 2026 年 1 月出庭。
OLG 當時如何描述這位“獨領大獎者”?
在 8 月 OLG 的新聞稿中,Parucha 被介紹為:
• “玩了 30 年彩票”
• “通常每周買一次”
• 他還在領獎時表示:
“這是非常激動的體驗,讓我感到幸運又興奮。”如今,這些話成為調查的重要背景材料。店主證詞:他當時“十分冷靜”中獎彩票購自多倫多東區 Dawes Road 的 Dawes Dollar & Video。
店主回憶:
• Parucha 來店裏驗證彩票
• 機台一響,就是“百萬大獎”
• 對方“異常冷靜”,甚至告訴旁人他“隻贏了 1 萬元”
這一行為,也被 OL G調查組視為關鍵細節之一。
OLG:多重審核機製已發揮作用OLG 表示,其透明、多層次的審核流程成功阻止了錯誤的獎金發放流程繼續擴大。由於案件進入法庭程序,OLG 目前未再提供進一步細節。這類案件為何頻繁出現?關於這類“合買中獎被獨吞”的情況,小夥伴們你們怎麼想?
來源:
https://globalnews.ca/news/11542551/lottery-winnings-theft-group-ontario/